项目概况
智慧黑板和教学一体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57-CG01-C
项目名称:智慧黑板和教学一体机采购
预算金额:40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慧黑板和教学一体机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657-CG01-C
1.招标条件
智慧黑板和教学一体机采购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X[******618]-0141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慧黑板和教学一体机采购。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预算金额:一标段******00.00元,二标段******00.00元。
2.4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智慧黑板采购,二标段为多功能一体机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15天安装及调试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
3.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产品检测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一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2.5万元、二标段递交3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中心街99号
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0435-4******2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5-******62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安装及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
3.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中心街99号
联系方式:裴先生0435-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4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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