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影院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大业-YC2020-033
项目名称:宜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影院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参数要求 |
1 |
影院系统设备 |
1 |
批 |
24.8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4901@qq.com)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投标保证金:4900元;于2020年6月14日17:00时前从投标单位账户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和服务能力如实响应。
2、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份“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0年6月16日15:00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应将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刻入光盘或U盘一份,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4、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袁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室,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手机“宜码通”扫码进入(投标单位应提前下载好“宜码通”),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 16日15:00 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人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现场随机抽取。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3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482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2 报名联系人 张小玲0795-******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4901@q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十、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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