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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姚市档案馆新建工程档案展览(设备及展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6-9 7:36:53

余姚市档案馆新建工程档案展览(设备及展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概况:

1、备案编号:20-166

2、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人: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工程名称:余姚市档案馆新建工程档案展览(设备及展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6、工程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西侧地块

7、工程造价:约1188.6万元

8、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余姚市档案馆新建工程档案展览(设备及展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17]6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PPP方式解决,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9、工程规模:布展面积约1670平方米。

10、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评定标准。

11、招标总工期:120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

12、招标范围包括:

临展区、常展厅、特藏展厅、城建展厅的装修、布展策划和设计;

临展区、常展厅、特藏展厅、城建展厅的装修及布展的施工(含室内装修、布展、多媒体等工程);

对各子系统进行集成、调试、试运转;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设计任务。

1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①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上述第①种和第②种(或和第③种)资质,或为上述第①种和第②种(或和第③种)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

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单位。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必须按上述要求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约定其中具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总承包合同的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14、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非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装饰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15、投标人须向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1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原始平面图③档案馆施工图。(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只有成功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

17、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18、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止(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下载)。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原始平面图③档案馆施工图。

19、有下列情况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9.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5 年内(5年内指开标日向前推5年,下同)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双方)

19.2、投标人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在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且在公示截止日期内的;(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双方)

19.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非牵头单位)

19.4、投标人如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未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如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未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余姚市未审核通过的。(工资支付担保按甬建发[2016]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信息录入及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非牵头单位)

19.5、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未提供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中查验通过的;(指备案为建筑业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非牵头单位);

19.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主体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双方)

19.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6月 29 日上午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2 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 4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23、特别提示:

23.1、对现场递交各类证书证件原件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对投标文件中各类证书和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任何资料的不真实如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3.2、有关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作要求,对于投标人签到及各类签字确认不作要求。

23.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6月29日上午 9 时 00分。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需投标人派员前往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开标室),现场递交时每家投标人只能委派1人前往,预留足够安检时间,并服从和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的规定,在预留方案演示人员联系电话并递交完成后须立即离开开标现场。

23.4、因处于疫情期,投标文件递交后,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后续的开标会议,但每家投标单位方案演示人员应就近等待参加演示(1人)。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开标过程中的摇球、抽号均有招标人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进行,开标结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公布。

23.5、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组建按《余资交管办〔2020〕4号》及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文件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

招标人: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大黄桥路183号

电话:************9

联系人:李涵彬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28号22楼

电话:0574-******979,************9

联系人:李炯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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