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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菇小镇创建国家3A级景区项目(景导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6-9 7:3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庆元县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 香菇小镇创建国家3A级景区项目(景导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采购编号: 浙丽兴华(2020)30号

二、采购项目:香菇小镇创建国家3A级景区项目(景导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万元)

1

香菇小镇创建国家3A级景区项目(景导系统制作安装)

1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50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和媒体公布: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投标人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可以登录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3、媒体公布:http://zfcg.czt.zj.gov.cn/、 http://qy.lssggzy.com/qyweb/。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响应地址:

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2)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7312@qq.com,同时在信函正文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资格审查、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资料原件、样品现场提交或邮寄到庆元县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庆元县新建路126号),收件人:廖伟军,联系电话:************6。以签收时间为准,磋商截止时间后到达的资料不予签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6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址:庆元县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庆元县新建路126号)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琳    联系电话:0578-******55  传真:0578-******75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联系电话:0578-******75  传真:0578-******75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

2、采购人名称:庆元县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廖伟军               联系电话:************6

地址:庆元县新建路12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25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庆元县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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