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ZJHJ-202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年)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温州科技馆“生命与健康展区”展品设计制作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1
项
51.72万元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4、根据浙江省住建厅按照《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5〕3号)省外供应商应当在浙江省住建厅网站“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办理进浙企业信息登记及备案。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网上公示的登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时提供的监理人员应当一致(须提供彩打网页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等: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
七、磋商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但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科技馆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77-******106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722
传真:0577-******61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电话: 0577-******788、057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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