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宣传片拍摄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12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KJ[2020]0510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宣传片拍摄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8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宣传片拍摄项目(详见要求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18年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2019年1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2020年6月8日 17:30,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6)。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季小婷 联系方式:0527-******618
联系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三)本项目分1个分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6月12日 94:30: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院内2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063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12号
联系方式: 0527-******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联系方式:0527-******6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翠青(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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