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凉城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凉城县人民法院院史馆暨郑天翔纪念馆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凉城县人民法院院史馆暨郑天翔纪念馆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LCCG2020-G23
采购文件编号:WHLC2020-GG2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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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城县人民法院院史馆暨郑天翔纪念馆建设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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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局5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近
6
个月为单位人员(含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近
6
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
2017-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所有要求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资料应真实有效,齐全,否则拒绝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 下午 15:00:00
投标地点:凉城县政务服务局五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 下午 15:00:00
开标地点:凉城县政务服务局五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汇商广场B2座5036室
邮政编码:******0
联系人:杨冒田
联系电话:************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账号:****** ******00 ******
采购单位名称:凉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凉城县鸿茅镇
邮政编码:******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
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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