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现校址院内;
2.4 采购预算:¥2,196,993.00;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半年有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长绿财【2019】3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27 日至2020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431室)报名、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小企业证明函;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8楼8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431-******582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中秋
电 话:0431-******878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431室
监管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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