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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章水镇乡贤馆布展项目(重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5-9 7:1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章水镇乡贤馆布展项目(重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3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章水镇乡贤馆布展项目的承包商

四、项目概况:子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及采购需求等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周期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子包一

章水镇乡贤馆布展

1项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布展工作

140万元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16:30时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html)。

3、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见: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47.html。

4、采购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05月29日09:30 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进行开标。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5月29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5月29日10: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05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幢15楼1504室;

拟在2020年05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之后,2020年05月29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收件人:陈凯  联系方式:************3(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

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5407@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5407@qq.com

7、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条内容废止。

8、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邬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689号新天地东区11幢15楼1504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电话0574-******865     传真0574-******61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电话057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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