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1、名称:丰县气象局
2、地址:丰县凤城街道谢集村南气象局
3、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一川
4、联系电话:************6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三楼西厅
3、采购项目联系人:蒋嫣然
4、联系电话:0516-******212
三、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0)******
四、采购项目
1、名称:丰县气象局丰县气象科普馆设计布展、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丰县气象科普馆围绕 “探索气象奥妙,科学防灾减灾”的展览主题,沿着气象现象、气象探测科技及气象防灾减灾的脉络,通过场景营造、数字化影片、体感、AR等方式让青少年自觉融入气象知识的海洋。根据展示内容的需要,计划定制 28件展品展项和1套中控系统,并对场馆内部进行的空间进行装饰以及设备安装,确保主题展览的整体效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展览馆协会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 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中国(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⑶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
1、数额及缴纳时间:壹万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前(到账为准)。
2、提交形式: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从其基本存款帐户汇入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账号:******************75-******05,行号:************14,保证金联系人:李敏杰,联系电话:0516-******860。
3、保证金不计利息。
4、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十、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14室。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14室。
十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丰县气象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气象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气象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气象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6
通讯地址:丰县凤城街道谢集村南气象局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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