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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复兴佳园乡愁馆陈列布展设计及施工制作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4-20 7:17:55

一、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宣威市复兴佳园乡愁馆陈列布展设计及施工制作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宣威市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委托 曲靖玉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宣威市复兴佳园乡愁馆陈列布展设计及施工制作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  QJYYXW-2020-0003

3、采购预算金额:******8.9元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5、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6、项目地点:宣威市复兴佳园。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资格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装修、展览会展台制作和景观工程、配套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三、投标报价

采购预算金额为******8.9 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由公司基本账户转账)

   2、开户名称:曲靖玉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市分行麒麟支行

   4、账    号:************************

   5、递交:投标供应商须在2020年05月06日10:30分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至曲靖玉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00)。投标供应商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由于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入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6、退还: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及投标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退还其保证金。

  7、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带加盖投标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及合同原件、复印件、word电子版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通过市场调查后书面推荐6家供应商。经审查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后,采购人书面推荐的6家供应商均满足采购要求,并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了3家供应商作为邀请对象,故本次报名只接受采购人推荐的6家供应商中随机抽签选取的3家供应商报名。请3家供应商于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3.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是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扫描件将拒绝报名)。招标文件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址,曲靖玉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宣威市建设东街246号小状元幼儿园)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宣威市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曲靖玉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    联系电话:************3

2020 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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