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寿光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商务小区1#楼
联系方式:0536-******4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农圣街与正阳路交叉口公路局大厦
联系方式:0536-******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中国共产党寿光市委员会宣传部采购LED应急公益广告显示屏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044 交易登记号:ZFCG-SG-2020-03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价格 |
1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中国共产党寿光市委员会宣传部采购LED应急公益广告显示屏项目 |
1、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2.032 万元 |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3月23日08时00分至2020年3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1)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sgggzy/),办理信息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已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采购文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寿光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 1 个工作日)。
(4)生成子账号: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招标(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生成子账号”);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使用手机填写投标信息后“生成子账号”。(子账号生成后请务必牢记,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 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5.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3月30日13时30分至 2020年3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3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彦君、马义聪 联系方式:0536-******77
八、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任何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按谈判文件中要求于 2020年3月26日12时前提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对详见谈判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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