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2020年监控中心拼接大屏采购项目(比选编号:LCHDTT-2020N007),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铁塔),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监控中心拼接大屏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1.2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16.5万元(含税),不划分分包,拟选取1家中选人。
1.3合同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份额执行完毕止。
1.4本项目设有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7元,参选人的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有关的采购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网络截图证明);
2.1.3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单)的签订日期为准),参选人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1)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核算业绩金额;(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以合同金额核算业绩金额。
2.1.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铁塔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铁塔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参选人需要在评选过程中备查,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或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交原件的,参选将被否决。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 比选文件发售联系人:宋越,联系方式:************3。
参选人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供如下的证明文件: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注明“HDTT-20N007监控大屏标书款”);
(2)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购买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填写好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2.2条)。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打包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9@189.cn,邮件发送后告知比选文件发售联系人。纸质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4.2.2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项目名称及编号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2020年监控中心拼接大屏采购项目 (比选代理编号:LCHDTT-2020N007) |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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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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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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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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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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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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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名(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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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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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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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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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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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表格中的开票信息是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所需的信息,请参选人详细填写; 2、如因参选人提供的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注:以上表格单独制作成WORD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购买人签名”需打印手签后盖章再进行扫描。
4.3 比选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10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邯郸铁塔公司2层209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2层
邮 编:******0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2
电子邮件: /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2室
联系人:宋越
电话:************3
电子邮件:************9@189.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户名: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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