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十三五”以来,广西充分发挥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2016—2020年共安排资金26.8亿元,支持自治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支持自治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此项资金投入惠及全区14个设区市、100多个县(市、区),极大推动了我区文旅产业发展。
今年以来,广西财政主要安排广西特色旅游建设项目补助资金7574.2万元,重点支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等旅游项目建设;安排全区旅游品牌创建奖励1.5亿元。同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广西旅游特色品牌打造工程、广西旅游产业素质提升工程,以及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等。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和文化传承保护利用。今年,自治区财政加大对中央的争取力度,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争取中央相关资金9.73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旅游厕所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持续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支持加大靖江王陵、红军长征旧址、大浪古城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各地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