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陈列馆建设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号
项目名称:脱贫攻坚陈列馆建设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0元(最终根据工程实际价格按规定据实计算)
最高限价(如有):******0.00元
采购需求: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行业标准及甲方的技术服务要求,并取得甲方认可。如验收不合格 ,需进行修改,直到取得甲方认可为止(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资料,且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鲜章;
④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⑤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授权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⑧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授权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和PDF电子档文件;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15: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1月02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8000.00元
2.交纳时间:2020年11月02日15:00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到以下账户:
户名: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67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城治路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联系方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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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