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辽宁警察学院校史馆改造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否 | 查看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磋商采购文件(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磋商采购文件(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2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2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警察学院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项目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411-******538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
项目联系人: 杨羽
联系电话: 0411-******188
传真: 0411-******939
邮箱地址: huitong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体育新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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