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HPZ2019HW3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项目联系电话:0756-******23、******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朋、0756-******23、******7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一项。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元整(¥472,0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6:53 至 2020年0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书;(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受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HPZ2019HW336)举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一项。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元整(¥472,0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1月16日~01月2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2月06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6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6-******3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朋、0756-******23、******77(项目咨询)
潘文琪、梁敏(标书售卖)0756-******77、******23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邮编:******5 传真:0756-******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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