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形象宣传片,包括进行配音配乐、翻译及字幕、后期剪辑、后期特效等制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形象宜传片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信用信息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 court.ov. cn/shixi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1月09日09时00分到2020年01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均为原件) 3、合格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原件) (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二条);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代表最近一个季度任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至瞿溪路801号505室(_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2 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翟溪路801号505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翟溪路801号505室会议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制作项日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 com/)”通知,请投标单位关注。.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
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1月15日11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 com。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88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 021-******979
电子邮件: ************@qq. com
招标代理机构:_上海颐群建 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联系人:李俨
电话:************3
电子邮件: ************@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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