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计部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做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原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4日至2019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现变更为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5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五原县档案馆
联 系 人: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 系 人:王景
联系电话:************5 0478-******45
采购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河区光辉南路民政小区商业二楼
联 系 人:王耀威
电 话:************8
2019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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