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电梯应急救援LED展示大屏采购项目 | ******0 | P1.25LED电子显示屏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内容;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9-23 至 2019-09-30
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0-08 11: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0-08 11:00:00
九、 磋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榕
联系电话:0991-******13/************7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王珂
联系电话:0991-******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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