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会议室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 ******0 | LED室内全彩屏及配件辅材等(具体种类、参数、适配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9-18 至 2019-09-24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伊宁市合作区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0-10 16: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0-10 16:30:00
九、 磋商地址: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10条中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1套资料复印件参加报名,投标人原件携带备查。最终有效投标人以到我公司递交资料及报名的公司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璐
联系电话:************1
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
联系人:于帅军
联系电话:************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霍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季璐
监督投诉电话:09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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