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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LED显示屏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9-11 7:13:41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对 会议室LED显示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邀请供应商)方式进行采购。 只有受邀请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此项目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327,6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327,6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配置要求:
室内全彩LED显示系统、会议音响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详细配置见附件。
¥327,600.00 1(套) ¥327,6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营业执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生产或销售音响设备、生产或销售LED显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19-09-16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19-09-16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1资格类文件:营业执照,外地企业在重庆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重庆市工商注册证明;投标人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2项目清单及技术需求中凡带“★”的条目中要求的相应证明函或检测报告等;3报价函、明细报价表及书面申明,格式文本参见本文件《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的附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971号)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及承诺一致,在服务有效期内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3.2在服务有效期内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方完全满意的解决;
3.3技术文档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
3.4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4、所有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投入20天的试运行期;所有设备试运行期稳定,无重大质量问题后可提请采购方验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以下两点,才作为最终验收:
4.1满足各种会议和报告会、演讲会等语言清晰;
4.2满足观众观看时各点声场声压级均匀。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8、中标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方技术需求规定的要求,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自行撤回所提供产品,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四)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供货、配套设备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询比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中标价为包干价。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供货、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留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和售后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合同模板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中标人原因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签定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平台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联系人:彭菲
联系电话:0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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