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HXZX2019-WZ-G-006-A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金庭镇暴式昭纪念馆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配套项目并交付使用。
采购需求:
1、安装现场要求:
(1)中标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按照采购方要求文明建设,建设人员的安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监督执行,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全责;
(2)现场的协调工作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配合;
(3)中标方负责为工具设备、安装设备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工具设备及附配件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4)在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中标方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2、产品质量要求:
(1)所有展项设施设备及材料在到达安装现场时须经采购方代表验收后才可进行设备安装,验货时须提交该产品的原质量合格证明。
(2)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
(3)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中标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中标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4)如果是超出中标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中标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5)所有产品、设备、材料均须使用成熟产品,除数量增加外,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6)质量要求:合格。试运行一个月后要求能保证验收通过。
3、验收: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方确认后作为采购方验收的依据;
(2)投标设备由采购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3)设备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中标方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质保期自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系统设备的整体调试验收需经现场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整套设备质保书、保修证明、调试说明书并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4、知识产权:
中标方应保证采购方免除且中标方承担由于采购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5、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中标后,投标单位无权因现场调查不周而修改有关文件或要求予以补偿。安装中应有具体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安全进行。
6、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依照自身设计、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现场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00元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
(2)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自行查看确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6)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455(业务咨询)
(7)质疑要求:
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质疑联系人:朱勃文
联系电话:0512-******596-8102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24日下午15:00—15: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下午15:30整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4日下午15: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西山镇东园公路108号
电 话: 0512-******343
联 系 人: 陆斐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595-8102、8116
传 真: 0512-******628
邮政编码: ******0
联 系 人: 朱勃文、潘兰、于民峰、黄建伟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947
七、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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