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叶县昆北城雕公园项目展馆布展及LED大屏采购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施工、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叶县昆北城雕公园项目展馆布展及LED大屏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9-08-27-600
2.2项目概况:叶县昆北城雕公园项目展馆布展及LED大屏采购项目,位于叶县昆北新城城雕公园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规划成果展馆”和“扶贫攻坚展馆”,规划成果展馆布置在四楼,布展面积约为1400
㎡,扶贫成果展布置在一楼,布展面积约为2400㎡,两个展馆布展面积约为3800㎡,设计、施工、监理等总投资估算约1800万元;采购城市会客厅LED显示屏,在四楼空中会客厅外墙中部环形安装,设计、安装、监理等总投资估算约900万元。
2.3工程地点:平顶山市叶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2700万元;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叶县昆北城雕公园项目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
第二标段:叶县昆北城雕公园项目LED大屏采购设计安装一体化;
第三标段:叶县昆北城雕公园项目展馆布展及LED大屏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工期90日历天;第二标段设计安装工期60日历天;第三标段工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人发包的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工程(不包括室内空调、消防、安防、主管网等附属工程);
第二标段:招标人发包的LED大屏采购设计安装一体化范围内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确认);
3.1.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效的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6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报名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施工期间不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完成本项目之前不更换;
3.2.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效的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6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别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3.4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9年2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效的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7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投标过程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作出实质性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3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项目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5-******3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广安路北段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8、************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朗润集团后院
行业监督部门及其代码: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5X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5-******08
行业监督部门及其代码: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795.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5-******9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投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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