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投影仪、移动音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XGC-2019-013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
地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人:白恩虎
电话:************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
传真:******0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投影仪、移动音箱等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用途: 投影仪、移动音箱等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 ******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附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户银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本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由磋商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03 09:00:00至2019-09-0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第六项资格要求原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7 15: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9-17 15: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办公楼2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
2、开户名称: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延安宝塔区支行
4、账 号:******************76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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