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临时规划展示馆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19-113
三、项目预算金额:******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项目基本情况:长垣县临时规划展示馆设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8月28日--2019年09月0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垣县人民路与留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天舜管理办公楼一楼招标代理中心)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9日下午15:00。
2.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9日下午15:00。
2.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垣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长垣县人民路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3-******9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垣县留晖大道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373-******88
长垣县自然资源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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