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甘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金昌大剧院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金昌大剧院管理办公室舞台LED屏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首次公告时间为2019年08月06日,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做如下更正:
一、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作出变更,变更后的内容为: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2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
二、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5.2.3评标办法作出变更,变更后的内容为:
详见附件:变更后最终评标办法。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金昌大剧院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5号
联 系 人:王大龙
联系电话:************9
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恒昌国际20栋3单元202室
联 系 人:曹志虎
联系电话:************1
电子邮箱:******157@QQ.com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俞敏
联系电话: 0935-******35
行业监管部门:金昌市财政局
甘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5日
附件:变更后最终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供应商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类型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就业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以上三种优惠政策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具体评分权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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