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灯塔市公安局液晶拼接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灯塔市公安局委托,对灯塔市公安局液晶拼接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TZFCG-A******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入库证明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材料在报名及开标时必须提供。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止(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1时,13时30分至15时,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还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19年8月16日9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灯塔市政务中心155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6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灯塔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高晓萌 联系电话:0419-******13 采购代理机构: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罗申 联系电话:************3 报名地址:灯塔市政务中心一楼148室 开标地址: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155室 保证金汇入帐户 开户行:辽阳银行灯塔支行 账户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账 号:************018****** 注: 1、公告中内容没有明确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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