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海门市正余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就海门市正余红色记忆馆文化设计布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正余红色记忆馆文化设计布置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对海门市正余红色记忆馆进行设计及布置,设计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及附件《设计布置提纲》。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CG******803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0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生产加工艺术雕塑或雕塑设计与制作(施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账号:******************15,账户名:海门市正余镇财政所(预算户),开户行:海门农行正余支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正余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原王浩镇政府浩盛路200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门市正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3
采购代理单位: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淋晖 联系电话:0513-******906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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