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科普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7-01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0元
四、采购需求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保期:1年
5.数量和规格:详见附件
6.服务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场景营造达到预期效果,并提供完善的售后维护服务
6.验收标准: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提供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交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3万元);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交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3.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有上列情况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交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交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2.地点:郑州市中兴南路福禄街嘉亿东方大厦801
3.方式:凡有意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公司介绍信至上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新区金菊街与须水河东路交叉口郑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3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新区金菊街与须水河东路交叉口郑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3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郑州高新区金菊街与须水河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兴南路福禄街嘉亿东方大厦8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215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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