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特展展陈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25-******5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赵佳璐、汪江洪
项目联系电话:0571-******557、******735、******2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571-******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慧0571-******557 yh******557@163.com,赵佳璐0571-******375,汪江洪 0571-******242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特展展陈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内容:特展展陈设计与制作服务;用途:展览与教学;数量:1项;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采购需求:特展展陈设计与制作服务,包含展陈设计与制作两部分内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5、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12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2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1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1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磋商保证金:
金额:30,00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汇款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号:******************9843
4、采购文件可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但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仅限银行网银转帐和现金,不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行卡刷卡。
1)现场购买:需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
2)非现场购买:银行转账或电汇打款后,请发邮件至yh******557@163.com并在邮件中提供打款凭证,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增值税开票信息(请明确开具专票或普票)。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联系人:喻胜良,联系电话:0571-******241。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赵佳璐、汪江洪
项目联系电话:0571-******557、******735、******24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磋商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节能环保要求:政府采购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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