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2019年高速机场口液晶屏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9年高速机场口液晶屏维修项目;JSWDCGXQ2019-0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吴区2019年高速机场口液晶屏维修项目,地点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标准、规格、时间、地点等提供2019年高速机场口液晶屏维修项目的维修等全部工作;
(2)服务期:一年(以合同约定开始/截止日期为准);
(3)服务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4)采购预算限额:人民币7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书处理。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服务能力,有良好的从业信誉;
3、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创意园B幢1511室)。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 800 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1)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2)报价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报价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24日下午13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下午14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祁娜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4日下午14时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评标时间:2019年7月24日下午14时
评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七、本公告期限: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3;预算代码:******5001)
联系人:高科
联系方式:0510-******816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T)
项目经办人:祁娜
电 话:0510-******566 ************0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创意园B幢1511室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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