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马尾罗星儿童学园
乙方:福建玛思特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5]GYG[GK]******04的福州市马尾罗星儿童学园触控一体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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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8 | 触控一体机 | 触控一体机 | 1 | 批 | 国内 | ******0 | ******0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3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质量保修期,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自验收合格后设备保修三年,其中打印机保修一年,其中电脑一体机整机原厂三年上门保修服,服务体系通过钻石级CCCS认证,全年无休第2自然日上门服务;笔记本电脑整机原厂一年上门保修服务,大客户专属服务,服务体系通过CCCS钻石级认证,全年无休第2自然日上门服务;四合一彩色激光一体机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内,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由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6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程序和方法,出厂检验,乙方在设备出厂前,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初验收: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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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 |
2 | 5 | 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5日内无息付清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马尾罗星儿童学园 | 乙方: | 福建玛思特电子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星达路3号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满洋路128号中央公园西区云际体育公园二楼205、206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徐云琪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吴阿美 | |
联系方法: | ************4 |
联系方法: | ************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6 040 ******0 ******7 |
签订地点:马尾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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