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ZTKS(CS)******05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地震科普馆设备 | 1 | ******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标段相应商品);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投标企业及其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2019年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7-03 至 2019-07-09
上午:10:00-13:00
下午:16:30-19: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设计总部大厦10层100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电子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7-15 11: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设计总部大厦11层1101-A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7-15 11:00:00
九、 磋商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设计咨询总部大厦11层1101-A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1 | 地震科普馆设备一批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5281 | 企业基本账户对公转账、电汇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标段相应商品);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投标企业及其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2019年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海
联系电话:************1
传真:0998-******15
地址:喀什深喀大道设计咨询大厦10楼1001室
2、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地震局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瓦热斯江
监督投诉电话:09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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