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台州学院 (采购人)委托,现就
台州学院校史馆展陈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ZGTZZB2019-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万元 )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01 |
台州学院校史馆展陈服务项目 |
1 批 |
650 |
120 日历天 |
台州学院椒江校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公布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且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及以上。
3 、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00-17:00 。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市府大道 289 号耀达大厦 2101 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账号: ******************66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 投标报名登记表。
电子版资料请发至: [email protected]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 年 7 月 24 日 上午 9:00 (北京时间)。
2 、投标和开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 1139 号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大会堂一楼 ( 东面门 ) 小礼堂。
3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供应商可以派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十、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 和台州学院招投标中心网(
http://ztbzx.tzc.edu.cn/
) 。
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欢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继续购买招标文件。
4 、网上注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 ”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十一、质疑与投诉 :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发售或报名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 、质疑受理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市府大道 289 号耀达大厦 2101 室); 联系人:王婕斐;联系电话: 0576-******806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名称:台州学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0576-******897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 1139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艳燕
联系电话: 0576-******210 、 ************5 传真: 0576-******806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市府大道 289 号耀达大厦 2101 室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6-******705 传真: 0576-******705
地址:台州市纬一路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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