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芦溪县宣风镇中心学校(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芦溪县宣风镇中心学校一体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芦购2019B******648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元) |
一 |
一体机 |
15 |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修正后的参数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合格竞标人可从2019年6月30日起到2019年7月5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响应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磋商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42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具体操作见:http://www.jxsggzy.cn/web/xwzx/******2/******225/******f17-ebb6-4e4b-a87d-edc0b6e1fcb3.html。
3、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疑议,请致电:国泰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九)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芦溪县宣风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
2、代理机构名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99-******99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学院对面319国道旁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