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广告、宣传册、印刷品及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63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FW2019-124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内容。 2)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服务能力。 3)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 4、满足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其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信用查询截图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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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5月07日 18:35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14日 18:35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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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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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09:2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09:2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3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王超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6 |
采购文件: |
东河公安局宣传印刷品、宣传片磋商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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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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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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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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