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徐市卫生院中医馆装饰工程已由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性质:机关事业,资金筹措方式:镇财政投资,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地点:徐市卫生院沿街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徐市卫生院中医馆装饰工程,包括室内改造装饰、水电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5月15日,招标工期: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概况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组别和类别 |
一标段 |
徐市卫生院中医馆装饰工程 |
本工程为徐市卫生院中医馆装饰工程,包括室内改造装饰、水电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
17.50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及安全B类证书。 |
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9年度)》中,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Ⅰ组、Ⅱ组、Ⅲ组 |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条件详见本公告第2.5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4.招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2019-5-5(至)2019-5-6(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3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4.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2.3近一年(至少提供2019年1月-2019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7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8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投标人的选定
5.1、本工程在开标当天开标会议开始后,先由代理机构对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打印件)、投标保证金原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进行检查,然后选定9家经检查合格的单位进入投标文件评审,其中由发包人直接指定2家,其余7家由发包人按报名审定先后次序抽签选定。未入围单位离场,入围单位当场递交投标文件。入围名单一经确定,在后续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不改变入围结果。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入围。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5.2、本工程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押证。
5.3、根据董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5.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须出席开标会议。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任士法
电话:0512-******75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
联系人:吴沁音
电话:0512-******566
7.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5-5(至)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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