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琯头中学
乙方:福州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2]ZMGC[TP]******02的连江县琯头中学连江县琯头中学液晶交互式一体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15 | 套 | 国内 | ****** | ******0 | 希沃等 | F86EA等 | ||||||
合计: | ******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壹仟壹佰伍拾元整元(¥******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青芝路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完全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与合同签订单位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合同签订单位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合同签订单位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检,被破坏的货物由乙方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七日内付款90% |
2 | 5 | 使用满一年七日内付款5% |
3 | 5 | 三年保修期满七日内付款5%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保质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合同包1货物提供叁年的质保期(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14.2乙方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关技术资料。
14.3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乙方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一般故障8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故障原因24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提供相应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正常使用。
14.4质量保证期结束以后,乙方仍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与修理,并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连江县琯头中学 | 乙方: | 福州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连江县琯头中学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前横南路153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国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6 |
联系方法: | ************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实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6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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