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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中心展厅展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25 17:18 |
采购人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3楼,联系方式:肖先生,************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联系方式:栗渊,0831-******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3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的可不用提供);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5、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4-2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5-05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磋商文件自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购买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5-06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5-06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5-06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3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登记、查询。 收款单位: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915。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将磋商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磋商文件的同时单独准备一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在评标前确认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磋商文件中也需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磋商保证金,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为确保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掌握报名信息,保函必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盖好单位鲜章扫描发送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的QQ邮箱(************@qq.com)。或是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将保函盖好鲜章交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否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开具保函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用途。 |
预算金额(元) | ******0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C395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一、财政备案号:屏财采〔2019〕072号。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三、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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