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市民文化中心部分展馆装修布展工程已由青县发展改革局以(2015)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含全部内容。2.2建设地点:青县新华西路北侧,龙岗大街西侧。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共一个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预算金额:1431万元,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17 00:00至2019-04-23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00时至12:00: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其他网站无效)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4-17至2019-04-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其他网站无效)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0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07 09:00,地点为 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青县104国道中国银行办公楼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邮编: | / |
邮编: | ******0 |
联系人: | 胡威 |
联系人: | 荣垂信、李岩 |
电话: | ************6 |
电话: | ************0、0635-******0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x8878@126.com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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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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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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