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枣庄高新区互联网小镇亮化工程 ,招标人为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枣庄高新区互联网小镇亮化工程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6666号,合同估算价43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5.6万平米,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9日,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地点为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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