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OBZFCG-19-020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内 容 |
型号、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大陈乡文化站室内P4LED屏采购 |
详见第三章 |
1 |
14.5万元 |
合计 |
14.5万元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 4月1 日至2019年 4月 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中山路26号四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4月22日下午14:30 时
七、投标地址: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中山路26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 4月 22日下午14:30 时
九、开标地址: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中山路26号四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2000(人民币)
交付方式: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5114 7690 4100 015
咨询电话:0571-******46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 月19日,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纪委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其价格给予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承担服务,其价格给予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其他事项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0-******50
邮箱:******436@qq.com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26号4楼(东方之珠酒店四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8
地址:江山市大陈乡毛家4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纪委
联系人:徐书记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
地址:江山市大陈乡毛家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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