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湘江战役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XAZB2019-SG-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 涛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9892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3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湘江战役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XAZB2019-SG-5
三、招标人名称:兴安县红军长征突破湘江战役纪念公园管理处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双拥路
项目联系人:唐海燕 联系电话:0773-6225148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A座八层802号
项目联系人:胡涛;联系电话:0773-8998923、286069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4月3日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发布。
八、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主要雕塑创作人员” 要求原为:主要雕塑主创人员具有中国雕塑家协会理事(或主席)资格,或者具有雕塑专业正教授职称。现更改为:主要雕塑主创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国雕塑家协会理事(或主席)资格;(2)具有艺术类一级及以上且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职称;(3)具有工艺美术类高级及以上且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职称。
“普通雕塑创作人员”要求原为:具有省级或以上美院或大学雕塑系一级工艺师资格;现更改为:具有省级或以上美院或大学艺术类且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主要油画创作人员” 要求原为:主要历史性油画主创人员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或主席)资格,或者具有美术专业正教授职称,或者任职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专职画家。现更改为:主要历史性油画主创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或主席)资格;(2)具有艺术类一级及以上且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职称;(3)具有工艺美术类高级及以上且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职称;(4)任职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专职画家。
“普通油画创作人员”要求原为:具有省级或以上美院或大学美术专业一级美术师资格。现更改为:具有省级或以上美院或大学美术类且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项“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1、资格审查”的第(8)项部分内容作修改:
原内容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还须提供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且有效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现更改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且有效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与之相关内容一并更改。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1、资格审查”的第(9)项中B条的内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第4项“设计标”增加第(10)项内容:投标人应依据设计标编制视频演示文件,并由投标人进行现场讲解,视频演示及讲解所需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视频演示文件或讲解时间为5分钟至20分钟,视频演示文件以光盘形式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的A5.1.1款第(2)项部分内容作修改:
原内容为: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经济标评分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现更改为: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第3.7.6项内容:主要雕塑创作人员及主要油画创作人员须在省级或以上博物馆或纪念馆创作展出两件(含两件)以上作品,届时由发包人进行核实。
7、本项目展陈大纲已作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新的展陈大纲编制设计方案,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下载新展陈大纲,原展陈大纲作废。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更正通知一中所涉及的以上内容,以本次更改内容为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内文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兴安县红军长征突破湘江战役纪念公园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双拥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海燕 0773-622514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 涛 0773-899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