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CYC-2019-F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1707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康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老师,028-817209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曾女士,028-8170788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更直观地呈现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的国际化、品质化、标准化形象,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制作形象宣传片。
(一)项目内容
根据青苏职业中专学校要求制作宣传片,反映学校国际化、品质化、标准化的形象,多视角多样性以学校人物贯穿,凸显学校特色化管理、教学成果、与国际接轨。达到通俗易懂,亮点鲜活,树立学校品牌形象,增强认同感提升学校美誉度的拍摄目的。
(二)制作要求
1、策划、拍摄2段短视频,时长分别为8分钟、5分钟。
2、成片为高清格式、分辨率1920×1080,成片清晰度、光影饱和度等指标均按高清技术指标要求。
3、画质高清、画面规范、整体表现流畅、内容全面、制作精良,能够完整表现宣传创意,影部、声部、字幕、特效等必须保证高品质,符合各类电视、LED屏幕和微信等播放标准和要求。
4、供应商负责宣传片创意、脚本创作、摄制、编辑、配音配乐、特效、中英文字幕制作等全部工作。(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应提交宣传片拍摄的创意和拟定详细工作进度表。
(三)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主创团队人员配置要求:具备承担制作高水平形象宣传片的技术人员。
2、设备要求:
(1)至少具备能够全面履行项目拍摄要求所须的无人机、高清4K(或以上)摄像机、广角电影镜头、灯光、轨道车等拍摄装备以及相关配件。
(2)配备高清后期制作设备,专业调色系统调色,保证画面色彩。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6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9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保证金
a.金 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b.交付方式:应以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提交(转账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c.收款单位: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银行账号:1270014016391608
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5日17:00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d.比选申请人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3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