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将于2019年4月8日组织公开集体议价。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拼接屏 |
海康威视DS-D2046NL-C |
台 |
16 |
合同约定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 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 |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拼接屏 |
拼接显示器 DS-D2046NL-C 背光源 LED直下式背光源 显示对角线尺寸(inch) 46″ 面板技术 S-PVA 工作分辨率 1920 x 1080p (向下兼容) 显示分辨率 1920×1080 显示色彩 16.7 M 显示视角 178°(水平)/ 178°(垂直) 显示响应时间(平均) 8ms(G to G) 显示对比度 4500:1 显示亮度 500cd/㎡ 色彩饱和度 92% 显示点距 0.53025mm 显示屏幕活动域 1018.08(W)×572.67(H)mm 物理拼缝 3.5 mm 视频输入接口 VGA×1,DVI×1,BNC×1,YPbPr×1,HDMI×1 视频输出接口 VGA×1,DVI×1,BNC×2 控制接口 In:RS-232,Out:RS-232×2 电源 AC 90-264 V 功耗 139W 运行温度 0℃~40℃ 运行湿度 10%--85%(无凝露) 边框宽度 2.3mm(左/上),1.2mm(右/下) 寿命 ≥60000 小时 外形尺寸 1022.08mm(W) x 576.67mm(H) x 120.3mm(D) |
台 |
16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注: 1.技术参数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逐条证明,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属未实质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
2.质量保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由卖方汽运配货到买方所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担负。设备质保期为三年,终身维修。
4.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卖方负责设备调试安装。
5.须与现有单位软件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数据交互兼容,可以与现有软件应有系统配套使用。
6.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代理商供货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代理授权书复印件)随货交付需方。代理商所供产品必须为授权生产厂原厂产品。
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9.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提供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③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其中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本次议价内容。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具备生产、销售许可,满足本次议价要求,注册资金(本)不少于300万元。⑦所投产品需提供厂家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相关要求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7日下午17:00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4:30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79号集宁车站
六、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咨询电话:15049180806 联系人:昌庆堃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5848066337 联系人:王 蒙
议价文件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hhtljzbw.com ;或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议价网》,进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下载对应标号和项目的议价文件。(议价文件下载咨询电话:0471-6529517)
七、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4-2242692。
注明①编号;②项目(包号)号;③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
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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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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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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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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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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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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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及标段号 |
八、基本要求
1.投标者应仔细阅读议价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并且应逐条做出回答,若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值。投标者在投标书中提供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当采用其它厂家的产品时,应注明生产厂家、型号。
2.评标及对中标者的选择都以每个包的总价格为基础,包括给予整个包的折扣(如果有的话)。投标者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列出每一包各分项目的单价与总价以及整包设备的总价。如果某个项目的总价出现错误,则以单价为依据由议价人修改总价。
3.投标产品在交付验收时必须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4.所有投标产品不涉及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诉讼。
九、技术要求总则
1.设备应能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连续运行,并须提出所投设备能在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使用条件下连续安全运行的年限。
2.除非在技术规格中有规定,“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内。
3.产品应有永久性标记,主要包括:产品的厂名、出厂日期等。设备和仪器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按标书规定的加工装配要求或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热镀锌防锈或喷涂处理。设备运抵现场装配时,如因包装不良造成防腐表面和油漆碰损,由制造厂商负责修补。
4.如果标书要求投标设备与其它设备间有接口,投标者应根据标书要求及根据设计联络会议或议价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满足与其它设备间的接口联系要求。
5.在技术规格书中所述的相同规格的设备(包括设备零件)必须是可互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