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旅游经济稳步增长,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2%。相较于以往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文件,《行动方案》突出的特点是,融入了对市场化要求较高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明确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补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三大行动,内涵更为丰富,政策指向性更强,服务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立意更为明确。
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领域,《行动方案》明确了几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重点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多种旅游业态发展,包括建设美丽休闲乡村、开发精品自驾游线路、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做大中医药健康旅游等;三是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如加强大运河文化带、革命文物等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等。
事实上,相比于教育、医疗、养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纳入政策文本的篇幅较少。《行动方案》将文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内容大幅扩充,一方面体现了文旅事业和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正成为扩内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也表明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当前仍存在诸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和弱项,体系不全、服务欠缺、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根据分工方案的要求,目前仍处在加快文旅融合、机构整合阶段的文化和旅游部门将重点参与27项重点任务中的6项,包括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完善重点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智慧广电发展、推进多种旅游业态发展等。
相比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兜底”,这6项任务多集中在非公共服务领域。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来投入?谁来运作?如何保障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如何保障其不过度商业化?这些问题颇为棘手和复杂。考虑到《行动方案》明确的2020年和2022年两个完成任务的时间点日益临近以及文旅公共服务领域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较为紧迫,需要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深刻领会《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文旅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培育强大国内市场、服务转型创新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认识完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价值和作用。要有问题意识、系统思维,充分对照《行动方案》中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清晰地界定和把握文化、旅游各自及交叉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对照不同地区、不同细分领域的实际情况,发现短板、弱项和“提质”的关键点,找准靶心。
二是突出文旅融合的指导思想,明晰文旅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具体任务。文旅服务融合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节约资源,扩大产品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渗透度,从而为文旅融合拓展全新空间,发挥更大作用。在文旅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过程中,应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要树立辩证统一的认识观,把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与脱贫攻坚等任务联系起来,把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力量聚集起来,把长期、中期和短期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同时还应明确,哪些问题是文化和旅游部门能够解决的?哪些需要其他各部门配合或满足其他前置条件才能解决?哪些问题的解决条件更为成熟?哪些是更为紧迫的优先项?
三是强化制度创新的重要作用,以务实、顺畅、高效、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各项任务抓紧落实。结合《行动方案》的要求,文旅部门要有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打破地域、行业与部门壁垒,突破利益束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既要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也要做到量力而行,做好监督。总的原则是,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要明确投入保障,强化执行力;对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要有包容精神,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严禁大包大揽助长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