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是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支撑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注重跟踪、强化指导,各地区迅速行动、努力探索、实践创新,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要素集聚、产镇融合、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但特色小镇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有效载体和综合集成平台,也具有较高的发展门槛。调研发现,特色小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高度关注:
一、概念不清、定位不准。一是对特色小镇的认识不到位。不少地方望文生义,将“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相混淆;一些地区将产业园区、体育项目、旅游景区等贴上特色小镇标签。二是对规划编制重视不够。特色小镇规划仍受现存产业发展平台(园区、开发区等)的历史束缚和既往城乡发展政策框架约束,物质空间环境塑造与发展软环境营造存在“两张皮”现象。三是空间规划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深。一些地方往往更关心能增加多少用地指标,动辄提出加大土地支持、降低生态管控等要求,导致用地粗放、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市场化不足、存在政府支配倾向。有的地方无视当地发展水平,仓促上马产业项目;有的地方政府不具备运营能力却不愿意让出运营主导权;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包揽了很多本该由企业承担的职责;有的地方对引进项目较为重视,但对后期引导、监督、服务较为忽视,人才支撑也不足。一些小镇过多依赖政策优惠和资金项目支持,成果分享上仍有村(居)民利益不足不均问题。
三、特色不鲜明,缺乏活力。一是生搬硬套、硬造特色。不少小镇以文化、旅游、养老为主题,自身特色挖掘不足,盲目投入进行低端化、同质化开发。二是产业活力不够。一些小镇特色产业定位不够清晰,细分产业领域不够明确,有的未能形成特色产业优势,有的未能体现转型升级,影响了高端要素的集聚和产业链延伸。
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此,建议:
一、准确定位,科学规划。一是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内涵。在合理区分不同地区和不同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和功能形态等方面的引导性标准。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引导。以“多规合一”为统领,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准则,以提升产业活力为根本,把特色产业、特色风貌、特色文化“找出来、亮出来、串起来、并使之活起来”,对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进行专业化、精细化引导。
二、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为有度,稳健推进。给与市场主体最大决策权,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搭好“千企千镇工程”等合作平台,鼓励各类企业组成产业联盟、小镇联盟等建设运营主体,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与各地特色小镇建设运营。
三、加强政策整合。一是强化中央统筹,利用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加强牵头统筹,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形成包括人才落户、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等在内的系统政策“组合拳”。二是强化政策创新。制定完善负面清单,鼓励先行先试,通过赋权增能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三是强化监督评价,在有进有退的创建达标制基础上建立特色小镇跟踪、监督、评估机制。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研究设立特色小镇国家引导基金。
四、强化法律意识,加强文化建设。一是注意依法明晰各类资产权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村(居)民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二是依法加强生态保护,将绿色发展作为特色小镇的重要衡量指标。三是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凝聚力和推动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小镇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文明氛围,彰显小镇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