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赤城县电视台融媒体建设(演播厅灯光及背景屏)政府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8
项目联系人:罗亚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3-******97
采购人:赤城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8
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69
预算金额:8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4月17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3-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销售4)银行开户许可证5)2018年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6)2018年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养老保险)7)2017年度(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含四表一注)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公司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产品销售)(2)银行开户许可证(3)2018年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4)2018年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养老保险) (5)2017年度(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含四表一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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