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询价项目编号: CJX******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询价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 1 | ******0 | 批 |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全部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现场查验);
2、针对本项目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证件原件;
3、针对本项目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电子设备销售及安装;
4、针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询价文件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03-25 至 2019-03-28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6:00-19: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
4、询价文件售价(元): 免费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03-29 12:30:0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负一楼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大厅)
八、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29 12:30:00
九、报价地址: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负一楼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大厅)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要求:不同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4、其他事项
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额的70%,审计完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剩余5%。
4、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日历日)。
5、本次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并提供详细产品品牌、参数信息。(报价单加盖公章)。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价含人工费、运输费、税费、调试、安装、垃圾费等全部费用。
7、报价单与承诺函原件 请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2:30(北京时间)一同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将拒绝接收递交的询价单)递交至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负一楼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大厅),供应商须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人: 孙萍
联系电话: 0994-******07
传真: 0994-******07
地址: 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2、采购人名称: 昌吉州公安局
联系人: 李永梁
联系电话: ************0
传真: 无
地址: 昌吉州公安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昌吉州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康克毅
监督投诉电话: 0994-******60
传真: 0994-******60
地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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